2021.08.11 17:35 臺北時間

「我硬上妳無法反抗」 色老闆襲胸強吻她:都要離職以後沒機會

mm-logo
時事
一名老闆對將離職的女員工伸狼爪;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一名老闆對將離職的女員工伸狼爪;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新竹縣一家裝潢公司林姓老闆,在Y姓女員工離職前一天,藉故帶她去客戶的空屋裝窗簾,趁機擁抱、強吻,女子掙脫,但林變本加厲,竟然伸出「抓奶龍爪手」,強解Y女胸罩,探入她胸前揉捏,事後Y女錄音蒐證時,林男耍賴說:「如果我硬上,妳根本無法反抗」,因此新竹地院法官判他徒刑8個月,必須入監,二審時林認罪、賠償,獲得緩刑,全案可上訴。
在新竹縣開設裝潢公司的林姓色老闆,覬覦Y女已久,在對方離職前一天,他故意帶Y女到客戶的空屋裝設窗簾。當時,Y女正低頭玩手機,林男撲過去,熊抱Y女,還將嘴巴湊過去強吻對方,Y女大喊:「不要」,用力推拒,沒想到林男說:「你都要離職了,我以後就沒機會」。
因為Y女態度堅決,林男只好暫時罷手,並向她道歉,原以為他會消停,沒想到臨去前,色心不死的林男突然伸出「抓奶龍爪手」,迅速解開Y女胸罩,揉捏女孩胸部,甚至還想吸舔雙峰,幸好Y女死命推拒才沒被得逞。Y女在車上偷偷打開手機錄音,並質問他:「為何要對我這樣?」林男雖然道歉,卻耍賴說:「如果我硬上,妳根本無法反抗」。
面對錄音鐵證,色老闆還是嘴硬不承認,新竹地院依強制猥褻最判他徒刑8月,必須服刑。(翻攝自新竹縣官網)
不甘受辱的Y女向警方報案,新竹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將色老闆起訴。新竹地院合議庭審理時,林男不知被錄音,否認襲胸、強吻,辯稱因為當時Y女要離職,他因為不捨而擁抱對方,但沒有刻意用手觸碰胸部;由於錄音對話鐵證如山,且經勘驗確認未經變造,加上法官認為他犯後態度不佳,判刑8個月,必須入監服刑。
二審時,嘴硬的色老闆直到審理快結束時,才改變供詞,坦承襲胸、強吻,並表達悔意,且因他已經與被害人和解,依約賠償,所以高等法院合議庭改判其徒刑8月,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9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