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遭10名黑衣人闖入鬧事,事後時任所長許書桓竟然還因「顧及同仁顏面」刪除監視器畫面,一度謊稱當時沒有錄影,被發現是刻意滅證。台北地檢署5月依湮滅證據罪將許書桓、巡佐傅榮光做出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10名鬧事的黑衣人只有一名徐姓男子因砸毀警用電腦被依毀損公物罪嫌起訴,另9名人妨害公務等罪嫌不足,獲不起訴。
徐男的毀損公物罪今日於台北地院開庭,事前安排徐男與當天值班的蕭姓警員調解,徐男答應賠償新台幣8,000元,再加上同款電腦螢幕,希望和解獲得緩刑。
然而消息一出引發輿論熱議,民眾不滿黑衣人在警局鬧事竟然只需賠償8,000元就可和解。松山分局為此發聲明聲稱,並沒有與當事人進行和解,只是針對螢幕的價格進行詢問,強調還沒有和徐男達成賠償與和解,「此亦非最終判決。」
雖然松山分局否認賠8,000元和解的說法,但台北地院向媒體表示,蕭姓員警今日已經與徐男達成和解,2人已作成調解筆錄。
徐男出庭時承認犯行,表示是自己酒後的行為,他感到相當後悔,也已經戒酒,願意賠償已買好的同款電腦螢幕與8,000元,換取緩刑改走簡易判決程序;而蒞庭的員警則表示,還要再請示派出所如處理。
雖然如此,公訴檢察官認為,本案影響社會深遠,相較一般妨害公務情節較為嚴重,如果僅施以緩刑及法治教育等處分,恐怕不符社會期待,也無法樹立警惕效果,應從重以毀損公物罪論處;法官庭末諭知全案仍待合議庭評議後,再決定是否改簡易判決程序,全案候核辦。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