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檢察官為了查明此案,日前不但搜索喬建中住處,還親自帶隊上山勘察,花了5天4夜,來回步行超過50公里,前往鄰近中央山脈南二段附近的杜鵑營地了解事發原委,並利用先進科技儀器,透過衛星影像了解損害面積,確認失火點範圍。
檢方發現,喬建中等5人涉盜伐森林主產物及撿拾杜鵑營地四周枯損木材,藉此違法生火,事後還意圖滅證及掩飾犯行,因此依照《森林法》第52條規定,結夥二人以上竊取森林主產物,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刑度可說不輕。
檢方查出,由於杜鵑營地周遭地面松針、箭竹的腐植層持續悶燒,案發當天,喬等人雖曾滅火,但凌晨4點多,火勢再起,且迅速失控蔓延,5人才打119,並在6點急忙撤離下山,未料火勢一發仍不可收拾,包括國家公園及林務局都動員大批人力、物力,前後歷時12天才撲滅這場大火。
林務局估算,這場大火燃燒面積超過79公頃,嚴重破壞高山生態、國土保安及水土保持功能,受損植物包括台灣二葉松、台灣鐵杉、台灣冷杉、刺柏、玉山杜鵑及玉山箭竹,造成損失超過2億元。
喬建中原本是NCC法務處11職等專門委員,事發後已調離原職,擔任NCC會本部相同職等職務,支援祕書室總務業務,不再領有原職法制加給,全案除司法調查審理外,監察院也主動介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