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日前查獲「154隻貓」大型走私案,檢調依循調查發現,主嫌為前海巡隊員張芳溢(改名前為張平南),不排除因張嫌曾任職於海巡署,所以更熟悉走私動物的不法過程。其中,張芳溢17年前涉侵吞18箱走私菸共9千包,被依貪污罪起訴一案也被起底。
判決書指出,2004年6月11日凌晨,時任職北區機動海巡隊三組隊員的張芳溢、劉姓隊員以及張姓副組長接獲漁船走私情資,到大溪漁港查緝,其台北機動查緝隊也接獲線報查緝該件走私案,雙方爭取主偵權,最後由發現走私菸的北機查緝隊取得主偵地位,共計破獲299箱,總值200多萬元。
當日上午9點,張姓副組長欲協助取樣送驗,命令岸巡隊員將18箱走私菸搬到箱型車上,並由張芳溢開車載走,最後現場共清點281個箱子,但事後海巡署接獲檢舉,發現北機查緝隊僅移送扣案未稅洋菸281箱,被張嫌等人載走的18箱洋菸未依規定移送。
因有證人指出張芳溢等人載走18箱私菸,加上另名張姓隊員甚至在港邊當場就把香菸打開來抽,遭其他人質問時還表示,「不試抽,怎知是真菸還是假菸?」因此,一審都認定張芳溢同隊3人侵占私菸,依貪污罪判刑5年。
不過張芳溢等人供稱,確認好主偵權,就把18箱私菸載回大溪漁港,並未侵占,加上查緝和搬運過程現場混亂,未進行清點作業,因此無法確認私菸總數;但檢方不採信,仍依貪污罪將3人起訴,一審判張嫌等人5年徒刑;不過,更二審合議庭則認為,當時現場混亂,且回報私菸數字不一,無法證實現場私菸數量,改判無罪定讞。事後高本檢沒上訴,全案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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