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本刊獨家報導【婆婆殺了我】等相關文章,還取得取得死者生前48小時與婆婆的居家生活對話錄音,約17分鐘的錄音對話中,婆婆言語中相當「強勢」,張女身為媳婦只能至少說了20次「對不起」「我道歉」,由此可知2人先前的關係就疑似不佳。
去年8月9日凌晨,張女就在個人臉書留下一封〈我的婆婆殺了我〉的控訴文,最後選擇上吊輕生身亡,而且案發後第一時間婆家不但未通知張女娘家,甚至連娘家家屬想看遺物都還要寫「借據」才行。後來,張女父親對女婿及親家母提告,直指他們疏未注意張女情緒低落,也未發現她自縊時的異常聲響,涉及不作為殺人、加工自殺、過失致死等罪。
目前檢方認為,婆家於情於理對於張女死亡結果責無旁貸,但是張女自縊並無外力介入,最後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律師呂秋遠今於臉書po文談及此事,強調自己「無法評論」,不過他則列出以下10點提醒打算結婚的朋友,「不要等到無法挽留,才又想起她的溫柔」。
- 結婚後,「盡量」不要與公婆住在一起。
- 結婚後,如果真的得要跟公婆住在一起,那麼男生要對於婆媳之間的關係,擔負起百分之百的責任。
- 「嫁」出去的女兒不是潑出去的水,現在是結婚,不是嫁娶「進門」。
- 受不了婆家的虐待,不論是精神暴力、冷言冷語、冷暴力,都可以錄音存證,不要忍耐。
- 受不了,就蒐證以後逃離,沒什麼了不起的。
- 受不了,千萬不要選擇死亡。
- 各位男生,請不要因為省錢,所以賴在家裡不走。
- 各位男生,請不要老是想著爸媽的財產,所以才捨不得離開。
- 沒錢在外面租房子,甚至收入不夠維持家庭,那麼根本不該結婚,談談戀愛就好,至少不會誤人性命。
- 請優先照顧自己的情緒,哪裡有壓迫,哪裡就要反抗。我們生來是來當人,不是來當奴的。老是關心別人好,問問自己,「我好嗎?」
- 《鏡週刊》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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