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好奇土地銀行的「麟洋配」不得兼職,但合作金庫的戴資穎卻不受限?瑩真律師解釋:「土地銀行是財政部100%持股的銀行,是名正言順的公營事業。」
但戴資穎所隸屬的合作金庫,財政部只有占26%的股份,「沒有到達政府資本超過50%才算是國營事業的標準,因此不算是國營銀行,所以小戴也不具備公務員的身分。」
兩句話總結:「麟洋配」是公務員,戴資穎不是公務員。這就是「麟洋配」與戴資穎的身分差異。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兼職之限制):「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依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規定,適用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台灣企業與體育的合作不像外國如此健全,因此由政府的公營事業來組織球隊,藉以支持體育發展。土地銀行羽球隊已成立45年,王齊麟高中時便以預備隊員身分加入,而李洋在2018年為也轉隊成為正式行員,土銀保障他們退役後工作,等於兩人有了終身保障,免於退役即失業的慘況,為此「麟洋配」背上「忘恩負義」的罵名。
瑩真律師再解釋第二點:授權肖像權不算代言?此爭議起因「麟洋配」的經紀人聲稱,與悠遊卡公司的合作模式,「只有授權肖像權」,所以「不算代言」,因此沒有違法,瑩真律師表示「這種說法有點怪怪的」:「因為許多名人的『代言』,也只有授權肖像。」不過,瑩真律師表示,銓敘部在8月18日,特地發了最新函令解套。
支持「麟洋配」的網友表示:「我覺得應該協助運動員做法律的調整,讓運動員也能接商案,讓更多人看到運動員的努力。」但也有不少人質疑:「現在的情況就是,民間很少企業團體願意站出來培養運動員,於是國家自已培養,結果有名了之後,卻反過來說這是在限制運動員。」
網友表示:「拿著公保然後又不想受到限制,感覺對其他人也不是很公平,畢竟當這些人在進入國營事業的時候,就知道這條規矩了啊!」「為個案開門的例子,真的非常有台灣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