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李男與妻子在前年8月結婚,2020年6月,李妻發現丈夫與黃女互傳「想在你奶上翻滾」、「晚上幫你放鬆」、「晚點要吃你」等鹹濕訊息,2人當天還趕在下班前蹺班偷情,2個多小時內激戰4回合,事後李男還誇讚黃女:「今天真的好可愛。」黃女也回應「要喝牛肉湯補身體」,讓李妻氣得找丈夫理論。
二人經過一番爭吵,李男在妻子要求下打電話給黃女,李妻在電話另一頭質問黃女,黃女也坦言知道李男已婚的身份,李妻無法接受,當場怒飆對方:「到底是抱持什麼樣的心態跟人家上床啊?妳怎麼好意思啊?」黃女也只能頻頻道歉。
心有不甘的李妻事後還跑到黃女公司,將黃女與丈夫的姦情公諸於世,並大罵黃女「搶我老公」、「跟我老公上床」、「蕩婦」、「到處跟人家約砲」,一狀告上法院。一審法官認為,黃女明知道李男已婚,仍與對方發生性行為,確實侵害李妻配偶權,判黃女賠償精神慰撫金25萬元,黃女不服上訴,遭駁回。另外黃女也針對李妻跑到公司怒罵她提出告訴,法院則判李妻須賠黃女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