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發現,鄉代會主席王宏銘得知除朕豐施作太陽能輸電工程,加上另間星能公司負責施作台電公司離岸風場風力發電輸電系統工程,2家公司都需向鄉公所申請道路挖掘許可才能施工,竟找人恐嚇業者,暗示如不交付回饋金,將煽動民眾抗爭,朕豐被迫支付350萬元,王得手後又恐嚇,業者再付60萬元才善了。
除了主席開口要錢,連地方人士也對工程有意見,認為管線經過公墓附近的萬善堂,經請示神明是否准予動工,得到不同意的神諭,要求業者必須辦理普渡、捐贈30萬元、並修繕金爐及萬善堂才能動工。
另家星能公司也遭王姓鄉代會主席恐嚇,他夥同張姓黑道分子擔任白手套,利用和星能公司主管餐敘的機會,暗示需支付回饋金,否則會有人前往工地抗爭,業者擔心危及員工及機具安全,無奈支付750萬元。
後來住在隔壁芳苑鄉的廢棄土方業者聞訊也來分杯羹,他憑著和江湖大哥熟識及與鄉長及主席熟識一番話就得手750萬元,業者為擺平地方各種勢力,敢怒不敢言,只能隱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