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4日在雲林縣府舉行協調會,4名不明男子拿手機拍漁民的臉,警方處理時發現1名刺青男子把折疊刀塞在沙發縫,立刻將這4人帶回警局訊問。
除了縣議員提出緊急質詢,認為在縣政府舉行的協調會居然有不明人士進入且攜帶刀械,是把警察當塑膠嗎? 4人到底甚麼身分、受誰指使?縣長張麗善也表示,未來向縣府租借場地或召開協調會一律出示證件釐清身分,可能產生紛爭或暴力事件一律不予借用。
警察局長顏旺盛答詢指出,被警方帶走的4人受雇於某公司委託到現場拍照、攝影回傳群組,4人都有前科,帶刀男子已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指出,此事經由雲林縣議員質詢後及警方調查後,並非前來協調的環團及漁民,卻刻意坐在漁民後方。地方民眾反對的原因在於綠能設置的「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制度不完備,無法增加民眾對於綠能的接受度,導致有心人士有機可趁,使廠商把心力放在「錯誤」的地方,而無法面對真正的利害關係人,進行實質有效的溝通。
協進會呼籲,政府為推動能源轉型的健全發展,應妥善檢討修正環社檢核、環境影響評估的相關規定,否則恐面臨,政府、民眾及廠商的三輸局面。
至於雲林地檢署偵辦的綠能業者遭詐領賠償費案仍在偵查中,真相有待全案偵結才能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