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港媒報導,30歲曾姓嫌犯在女同交友論壇Butterfly化名Jan,還在「性取向」一欄填上TB,並在2019年11月21日透過軟體認識該「年輕女子」,雙方交談甚歡,女方甚至還親密稱他「姐姐」,事後雙方轉往女同志交友軟體HER繼續私訊聊天。
雙方聊近3個月還展開SM討論,曾男還提議開房試試看,女子不疑有他赴約,並於去年2月27日與曾男到酒店開房,期間曾男全程未脫下褲子,撫摸女子並指侵下體,還進行滴蠟、用鞭子抽打女方的臀部。
怎料,過程中曾男一度無法克制衝動,竟脫下褲子無套進入女子身體,嚇得被害者問「你是男人?」「你有沒有性病?」曾男意識到自己犯下大錯,立刻穿好褲子逃離現場,事後還匯了500元港幣給女方,稱要「支付房間費用」,但年輕女子仍憤而提告,強調始終認為對方為女性,才願意發生關係。目前曾男被控一項強姦罪、一項非禮罪,全案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