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年僅19歲的魏女在北市中山區知名的米塔水產海鮮麵大直店上班,去年12月20日中午12時,因疫情影響顧客皆需測量體溫、酒精消毒,由於魏女誤把酒精當額溫槍,朝林男額頭一噴,導致對方雙眼角膜化學性灼傷,因此憤而提出告訴。
台北地檢署開庭時,林男為大學教授,主張雙眼受傷後許多重要會議無法召開,造成工作上極大損失,另外眼睛要特別藥劑及復健,因此求償至少百萬的賠償金。魏女則當庭坦言疏失,希望檢察官給她一個機會,讓她與林男和解。
不過,事後魏女得知對方開價100多萬元求償金後,悲嘆「實在沒這麼多錢可還」,因雙方對賠償金認知差異過大,最終和解破局,檢方認為魏女涉犯過失傷害罪,27日將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