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元2016年在臉書發文,點名彭文正與李晶玉「刻意赴美產子『詐騙』健保費」「專程去生美國人『拒絕』生台灣人」「結合美國特殊醫療診所弄單據回台灣『詐健保』」。
且由於發文隔日蔡正元還將相同文章分享到與媒體同在的LINE群組,被彭文正看到,因此遭到正晶夫婦提告刑事妨害名譽罪,不過由於高等法院刑事庭認為蔡正元的言論具「公益性質」,2019年2月判處蔡無罪定讞。
後正晶夫婦再度提起民事告訴,要求蔡正元賠償400萬元,並登報道歉,一開始士林地方法院認為正晶夫婦身為知名人物有自清能力,且應受社會監督,加上健保一事牽涉到公共利益,蔡正元屬根據報導評論,因此判處蔡正元免賠且不必道歉。
不過此事被正晶夫婦上訴到高等法院後出現翻轉,法官認為蔡正元的陳述已經脫離「評論」而是有關「事實真偽」的陳述,且蔡正元在開庭期間並未否認「李晶玉不曾以在台灣外發生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而在海外就醫為由,申請核退醫療費用」一事,與其當初的臉書言論相出入,可見其當時發言並非事實。
最終,高等法院以蔡正元僅依媒體報導為依據,事後亦未更新澄清報導且並無查證,有意侵害正晶夫婦為由,判處蔡正元應賠償正晶夫婦各10萬元總計20萬的賠償,需要在臉書公開道歉聲明7天;此案被蔡正元上訴到最高法院,不過今日遭到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