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微整形醫學會副秘書長、今年43歲的張耀元,因隆鼻、抽脂實務經驗豐富,加上他外型斯文、口條清晰,因此經常獲邀電視上談論相關知識。但他在2018年時,被一名輕熟女指控,張邀約她到一家酒窖品酒,她不勝酒力,竟被張帶往旅館性侵。
女子控訴,她喝醉後即沒有記憶,逐漸恢復意識時發現自己是在旅館的床上,且張男就「壓在她身上」,還想性侵她,女子當時尚未酒醒,但仍全力反抗;張就改以「指侵」長達1、2分鐘,更對她親吻摸胸,逼她口交。
但面對女子指控,張辯稱2人是「你情我願」,還反控對方在發生性行為時很清醒,更主動親吻、擁抱,但最後因他無法勃起,所以放棄。不過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女子被張帶往旅館時,行動完全無法自主,須靠張攙扶、牽引才能行走,過程中還曾撞到旅館電梯門。
法官還傳喚酒窖老闆楊男作證,他亦指出看到被害女子當時已不省人事、無法行走,且離開時是被張男攙扶;最高法院認為張男趁女子喝醉時性侵,事後未與被害人和解,甚至強辯她主動獻身,毫無悔意,依乘機性交罪將他判刑4年定讞。
但張耀元在10月1日發監執行時,卻對媒體喊冤稱:「我是無辜的」,更表示女子跟他要4800萬,根本不合理,還稱女子指控他下藥云云,但話還沒說完就被法警帶上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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