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據人夫主張,與妻子於2011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但妻子卻在2019年1月間與小王發生3次性行為,人夫認為妻子嚴重破壞他的配偶權,因而向對方求償90萬元精神撫慰金。但妻子僅承認和小王只有「不正當往來」,接著辯稱雙方的關係只維持一週,之後就沒有發生性行為,並提出人夫求償金過高的異議。
但士林地方法院勘驗錄音檔時發現,人夫質問妻子時,對方坦承自己和小王是在電玩中認識的,在丈夫追問下,她便回應和小王在摩鐵發生了3次性行為,又解釋「只是單純沒有想那麼多」「我真的不知道,還能夠用什麼方式可以跟你溝通」等語。
另外,法院也透過人妻與小王的對話中發現,雙方的對話中不僅充滿鹹濕和曖昧,小王更稱人妻「傻老婆」。從聊天內容中可見,「他(人夫)剛剛想找我做」「我到現在還在流」「比前2次胸部多?」「胸2次都很多ㄟ」「我壞掉了」,對話中甚至還談及懷孕、懷了就離、生下來等語。
最後法院指出,從人妻和丈夫的錄音檔加上和小王的聊天對談中,認定人妻已坦承與小王上床此事,應該不是子虛烏有,明顯可見,人妻已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情節確屬重大,並認定人夫在精神上受到痛苦,最終判處她應賠償丈夫3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