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惟被指控涉賭,昨火速出面回應當天是在電子遊戲場玩快打旋風,強調沒有賭博,並表示社會可公審這件事,但公審要有一個程度,直言很多電子遊戲場裡面有跳舞機、節奏DJ等東西,強調當時警察包圍才知道要抓賭博,澄清他被認定為遊戲場的客人,跟賭博罪無關。
不過陳柏惟直指是因到遊戲場打電動遭到牽連,指出在判決書中他也確實被認定是客人,只不過當時他並不是在玩快打旋風,而是玩賓果星球電子遊戲機檯,且輸了1,000元。但根據高雄地院判決,內容載明:查「皇冠皇宮娛樂城」之6家電子遊戲場為登記有案之娛樂場所,其擺設電動機具與賭客決定輸鸁,且不論金額均可兌換等比例之現金,洵非暫時之娛樂至明。
判決書指出,佐以證人即客人陳柏惟於警詢時證稱:查獲當天係把玩賓果星球電子遊戲機檯,先開分再押分把玩,連線就得分,比例為1:3,即1,000元可換3,000分,當日已經輸1,000元等語,陳柏惟被警方帶回做筆錄,也依賭博罪被移送高雄地檢署,大部分客人都說玩機子時沒兌換過現金,陳柏惟也說:「查獲當時我把玩賓果星球,開分後押分,還沒有洗分,我不曾兌換現金。」
對此,檢方認為民眾把玩電子遊戲機台可能有單純的遊戲娛樂,而非基於賭博犯意才玩,沒辦法以電子遊戲場有經營賭博電玩就遽此推論陳柏惟等客人涉有賭博犯行,將他處分不起訴;法官最終也認定業者經營賭博電玩,而陳柏惟只是客人,其未被起訴,僅被列為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