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地媒體《Pulse Ghana》報導,一名男子匿名向當地電台Happy FM的節目分享悲慘經歷,透露他們同時與母親住在一起,因女友懷孕要去拜訪對方雙親,意外發現女友就是自己的親表妹,「我們交往很長一段時間,直到她懷孕我才知道我們是親戚,我們一同去拜訪她父母時發現真相」。
因當地對於近親亂倫關係極為撻伐,因此男網友在節目中一度淚崩,表示知道真相後,對自己造成很大的打擊,沒想過會與表妹發生關係,讓他每天都活在痛苦中,也羞愧地再也不敢回家。
對此,電台節目主持人就建議男子,透過德高望重的長輩陪同他去面對問題,並要男子向表妹爸媽道歉。據男子透露,雖然事後女友派人來找他,事情也解決了,但他仍不敢回家,自認對表妹做了「可恨之事」,不僅相當內疚,也受到鄰居的鄙視。
若事件發生在台灣,根據台灣《民法》規定,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不得結婚,其包含表兄妹或表姊弟是四等親,皆依法不能結婚,若為收養而成立的旁系血親例外。另外,在醫學觀念上,近親婚配容易增加遺傳基因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