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6 12:08 臺北時間

離職警變毒品走私操盤手 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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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檢警查獲離職警員溫俊龍運毒集團,起出價值約30億元海洛因毒品。(海巡署偵防分署提供)
檢警查獲離職警員溫俊龍運毒集團,起出價值約30億元海洛因毒品。(海巡署偵防分署提供)
屏東檢警去年偵辦一起價值30億元的毒品走私案,往上查源頭後發現,運毒集團的操盤者竟是離職警溫俊龍。屏東地院審理此案,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溫俊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共犯林澤富判有期徒刑14年,王文彬判有期徒刑13年,李嘉峯判有期徒刑12年,全案可上訴。
屏檢破獲以溫俊龍為首的運毒集團,他們利用漁船載運324塊、重126公斤市價逾30億元海洛因於海上檢警遭攔截。起訴書指出,溫透過仲介王文彬找到億豐滿號漁船船長林澤富,以200萬元作為代價,出海以分段接駁方式運送毒品入台。由運毒集團成員會將海洛因,從東南亞某國起運,駕駛運毒母船到公海上某處,林澤富到公海約定地點,運送海洛因。
去年7月23日林澤富從屏東後壁湖安檢所出海走私毒品,海巡人員在恆春外海54浬時,登船搜索,將人船帶回,在船艙密室內查扣5個背包海洛因;事後檢警循線,破獲以溫俊龍為首的運毒集團。
審理期間,溫俊龍矢口否認犯行,飾詞狡辯,不僅否認非主謀,還強調是受僱於人,企圖混淆案情規避刑責,犯後態度惡劣,顯無悔改之意。承辦檢察官也曾說,此案是偵辦毒品案中,向上溯源最艱困的一件,上游毒梟聘請黑心律師協助滅證串供,讓證據不斷流失,偵辦困難。
51歲的溫俊龍原是屏東縣里港警分局警員,10多年前因涉嫌洩密給擄車勒索集團遭免職,之後走偏踏上走私之路,還協助多名道上兄弟潛逃出海外,有「南部偷渡大王」的封號,近幾年為謀求更大利潤,投入運毒行動,最終仍栽在執法機關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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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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