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5歲李男當天開著母親名下、新車市價約358萬的瑪莎拉蒂轎車,搭載23歲、19歲的張姓及陳姓友人行經台灣大道時,與宋姓男大生發生擦撞,3惡煞竟將男大生毆打致使宋顱內出血、顱底骨折,期間還威脅宋男與其車內友人「不要報警」,甚至3惡煞還電召2輛車多人前來助陣。宋姓男大生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當中。
據了解,3惡煞前科累累,其中年僅22歲的張男非第一次行使暴力,2年前當兵時,曾持鐵板凳砸向同袍頭部,還恐嚇對方「今天打完,還有下次 」,因而被判刑拘役;另外,同車的李、陳,也分別有毀損、妨害秩序的前科。
3人到案時均稱自己無業,車禍當時張男疑似喝酒,事後測出酒測值為0.1,並坦承喝酒,警方訊後依殺人未遂、妨害秩序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