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同學被施暴的逢甲大學C姓女學生說,擦撞車禍發生後,對方不顧她同學(宋姓男大生)苦苦求饒,兩人將他架住,使其不能反抗,一人持棍棒痛毆,才導致宋姓同學頭顱破裂,顱內出血。
更離譜的是,警方抵達現場後,張嫌等人還在叫囂,而員警無視於地上的行兇棒球棍,聽信三嫌說詞,認定車禍發生後,係張男與宋姓男大生「互毆」,因此警方以「非現行犯」、「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為由,在當晚輕縱三嫌。
一直到該事件在網路引起眾怒,市長盧秀燕昨天上午親赴醫院,向被害人母親鞠躬道歉,要求依法嚴辦,警方才驚覺「代誌大條」,改以殺人未遂等罪嫌究辦。
對此,分局長蔡元戎解釋,因為員警抵達現場時,沒看到「三打一」情形,張嫌等人已經住手了!且被害人可以自行走上救護車,此外,透過行車記錄器,雖然可看到張嫌持棍棒的畫面,卻沒有拍到宋姓男大生被打的影像,而第一時間,警方也還沒看到驗傷單,不曉得被害人傷得如此重,才會誤判,以傷害罪偵辦,後來掌握的證據比較完整,才認定有殺人犯意,改變偵查方向,警方偵辦過程或許有誤判,但都是依照法律程序與證據偵辦,並無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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