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晚間發出聲明,獨董吳昌伯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對獨董吳美慧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禁止吳美慧召集12月24日股東臨時會。
光洋科指出,吳美慧和台鋼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係,還和榮剛董座王炯棻一同召開記者會,顯示吳美慧缺乏獨董基本應具備獨立性要求,違反《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應當然解任。
光洋科還提到,吳昌伯已在12月27日召集股東臨時會,和吳美慧宣布12月24日召集股東臨時會的議案相同,因此聲請假處分禁止吳美慧召開臨股會。
為反制光洋科,台鋼也同樣聲請假處分禁止吳昌伯召開臨股會。台鋼指出,吳美慧12月24日召集股東臨時會有助於光洋科經營團隊早日底定,議案還包含解除競業禁止議案,有助光洋科延攬優秀董事人才。
吳美慧對此表示,她擔任光洋科獨董二年多恪盡職守,善盡職責,獨立董事資格絕對經得起考驗。
面對二方大打法律戰,法界人士認為,以實務來看,雙方假處分聲請遭駁回機率高,解除獨董職務也非單一紙聲明即可,兩派人馬攻防仍有好戲可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