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2020年11月23日深夜11時許,謝男邀女同學到租屋處聊天,隔天清晨3時46分許,謝男的室友到其他房間盥洗,而女大生則因飲用梅酒及野格利口酒,喝茫躺在床上熟睡。
不料男大生眼見四下無人,竟起了邪念,默默地將女大生的上衣掀開至腋下,再將她的長褲褪至大腿靠近膝蓋處,讓內褲露出,觀賞她的身體10秒,並將手伸入內衣撫摸胸部,後來女大生驚醒,氣得報警提告。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男大生血氣方剛,一時失慮犯案,犯後也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先賠償10萬元、另8萬元分期付款,而男大生知所悔悟,因此依乘機猥褻罪判謝男7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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