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新北市一所國中近日爆出「職場霸凌」爭議,緣由是一名新進的代理體育老師,因為沒有兼任行政工作,該校學務主任便以「維護辦公室的公平與和諧」為由,希望他交出超時教課的鐘點費一學期1,4000元,由主任再交給另2名有兼任行政工作的體育代理老師,2學期該新進教師共交了28,000元;事實上在聽到此要求時,新進教師感到相當不舒服,但因為不知道如何拒絕,只好順從此「潛規則」。
從爆料者提供的聊天紀錄截圖中可見,學期末到,學務主任便傳訊息提醒新進教師要匯款,並稱「他們(指另2名代理教師)收不收那是他們的事情」。而據悉,由於兼任行政工作的另2名體育代理老師也感覺此事不妥,因此都將錢轉匯回給新進教師,而該新進教師在合約1年期滿後也不再留任。
此事被爆出後,該國中的校長也出面證實確有此事,表示學務主任起初是基於「讓團隊更有動力」才會有此作為,希望補貼擔任體育組長和衛生組員的另2名代理教師暑假到校上班的行政費用。而經查,新進教師繳交的款項也確實都沒有進到主任的戶頭,而是交給2名代理老師後,再被匯回新進教師的戶頭。
不過,該主任在遭到爆料後也驚覺自己的作法有誤,深感懊悔與歉意,表示願意接受一切處置,而該校本週則將召開考核會討論主任之懲處。對此,教育局指出,該學務主任的行為將送至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視結果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進行審議,若確定其行為違反相關法規,最嚴重可記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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