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黃姓女子認為李姓丈夫對她不好,去年6月2日向江姓前男友抱怨,並教唆江男「教訓」自己老公。而江男為了在前女友面前展現男子氣概,當晚11點多找了謝姓少年,要他「撂人」,幫黃女出口氣。
謝姓少年立刻找了蔡姓、楊姓男子,與江男組成「棒球隊」。一夥人先集合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二段某超商,再分乘2部車前往附近李男住處埋伏,待這個倒楣老公現身,蔡、楊、謝3人分持球棒猛K李男,而「棒球隊長」江嫌則在一旁冷眼旁觀,只見李男被打得全身傷痕累累,頭破血流,癱在血泊中,臨去前,江男還嗆道:「給我注意一點,下次還會再來找你」。
李男被送醫急救,醫師指出,傷者顱內出血、顱骨及下巴複雜性骨折,左眼挫傷,四肢有多處擦傷,傷勢相當嚴重,院方一度發出病危通知,幸好醫療團隊將他從鬼門關前搶救回來。
警方獲報,先逮捕動手行凶的謝姓少年等3嫌以及教唆的黃女,但江嫌在逃,於是檢方先起訴黃女與蔡男、楊男,謝姓少年則由少年法庭審理中;日前江嫌到案,檢方依殺人罪嫌將他追加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