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三重警分局偵查隊楊姓分隊長10月中隨手拿起公文推車上1件歸檔公文,發現自己沒印象簽核過這份公文,上面卻蓋他的職名章,驚覺有異的他仔細查對,發現簽核日期不是他的筆跡,職名章也有些許不同。
隨後楊姓分隊長偕同管制考核業務承辦人員一同前往檔案室比對,發現多件公文中,分隊長、偵查隊長的職名章用印均為私刻章,向上通報此事後分局自檢調查,發現今年4月至10月間,隊上許姓員警經手的600多件公文中,有超過200件是用私刻的偵查隊長職名章、分隊長職名章、代為決行章自批及歸檔。
被抓包後,許員坦承私刻偵查隊長職名章、分隊長職名章、代為決行章3顆核章自批公文,但他表示是因為公文太多,被催辦壓得喘不過氣,為了趕在期限內完成才會私刻長官的職名章自行批文、歸檔。
三重警分局表示,已在10月22日將許員以「有違紀傾向對象」將他改調警備隊列管,並於本月16日依偽造文書罪嫌將之函送法辦,另記一大過處分,未來會加強教育基層員警、強化法紀觀念、要求落實公文承辦流程,以防弊類似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