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說明,今日新增8例境外移入個案,為7例男性、1例女性,年齡介於10多歲至60多歲,分別自越南(4例,案16700-16703)、印尼(案16704)、柬埔寨(2案,案16705、16706)及美國(案16707)入境,入境日介於今年11月15日至11月26日,皆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詳如上表所示。
指揮中心宣布11月30日至12月13日持續維持二級警戒,佩戴口罩相關規定並未調整,如下所示:
一、維持現行戴口罩規定,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符合以下情形,得免戴口罩(本次未調整):
(一)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 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時。
- 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 單人或多人進行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 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 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二)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三)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維持應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另外,各縣市年末均有跨年等大型活動,指揮中心宣布相關管理措施,請主辦單位及民眾務必遵守以下規定:
一、主辦單位應遵守指揮中心二級警戒公告措施、地方政府大型活動相關防疫規定:
- 主辦單位應於活動場域提供足量手部清消用品、提高公共廁所之消毒頻率並設有醫療應變措施。
- 除指定販賣區外,場內不得販售飲食。
- 室內活動不得販售無座位票,須落實實聯制,規劃固定入口,且於入口處進行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
二、活動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
- 除主持、表演及致詞人員得於正式拍攝或進行時免戴口罩,其餘人員及參加活動者不適用飲食(補充水分除外)、拍照等得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
- 主辦單位經地方政府同意,得設置專屬飲食區域供民眾脫口罩飲食,該區域須落實實聯制、入口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並不得邊走邊吃,亦不開放試吃。
- 違反以上規定、經工作人員勸導不聽者,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
三、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及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包括表演者及活動工作人員),不得參加相關活動。違反者將從重處罰。
陳時中提醒,疫情變化相當快速,規定都會滾動式檢討,規劃相關活動時要有心理準備及預先規劃;指揮中心也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