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和鄒幸彤被指去年6月4日在維多莉亞公園噴水池,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鄒幸彤與何桂蘭則被控同時同地,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士,明知卻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控方指出,2020年6月2日《蘋果日報》所刊出的黎智英訪問中,其呼籲市民要繼續向世界為六四事件發聲,且在6月4日當天也在維園與多名認罪被告一同點起蠟燭,鄒幸彤及何桂蘭亦在場,3人皆不認罪。
《立場新聞》報導,鄒幸彤自辯時指出,指警方以公共衛生理由禁止集會舉行為濫權,並指出,不知道拿著蠟燭就叫參與集會,如果這樣說,整個香港都是一個集會。何桂蘭不認同支聯會,表示事發前僅去過一次集會,認為政權不能用疫情打壓集會權利,她強調,去年的六四集會與過去30年不同,支聯會已經沒有領導角色。
該案共起訴26人,僅黎智英等3人不認罪且審訊後罪成,其餘23人中16人已認罪,包括黃之鋒、岑敖暉等人,被判4至10個月監禁。羅冠聰及張崑陽已離港,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5人則還押至本月13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