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怡寧近日被父親指控棄養,蘇父除了稱自己投資200萬元想要入股兒子創立的慧智基因,不料兒子堅稱是借款欲還款,並稱願多付100萬元給父親報答養育之恩,但是就不願給予股票;最終2人以蘇怡寧支付蘇父400萬元和解,不過蘇怡寧至今不願回家探望父母,因此今年1月蘇父便以《刑法》遺棄罪控告兒子,然檢察官認為蘇父事業有成有資力可生活,蘇母尚無生命危險,因此以不起訴處分,蘇父則提起再議。
另外,由於被父親提告棄養,蘇怡寧也寄出存證信函,要求父親把桃園一間原為蘇父購買、現登記在蘇怡寧名下房產清空,欲將該房產送給國家;蘇父則是依《民法》第416條防不孝條款,以蘇怡寧不履行扶養義務,撤銷對兒子的房屋贈與,要求兒子把產權登記還給媽媽。
蘇父直指,自己要的不是錢,只是覺得兒子不該這樣對父母,且蘇母現今病重、父母的財產有一天也都會是兒女的;蘇父還稱,他栽培兒子多年,買車買房還付出好幾千萬,然而從股權爭議6年來父子兩人僅在法庭見面,不僅法庭上沒有眼神交集,蘇怡寧也會直接以「蘇忠正先生」稱呼自己,讓他很是心寒。
不過,對此蘇怡寧今則在臉書表示「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稱自己最大的黑暗來自家庭和父親,並直指父親對他情緒勒索,更稱「是對我整個生命的勒索」。蘇怡寧也透露,當初父親雖曾支援200萬元給他創業,但後來公司要公開發行前父母對於投資並無興趣,還直言「退休老本不會花在子女公司上」,沒想到後來卻反過來要求股票;蘇父則回應稱兒子說謊,並稱兒子曾在發給家人的信中罵自己是神經病。
對此,律師呂秋遠今則在臉書發文,雖未指名道姓,不過可看出就是在講蘇怡寧棄養一事。呂秋遠指出,不論是買房、投資還是借款,「不要把自己的退休金,交給兒女」,如果給了就要對這筆錢不期不待。呂秋遠也認為,孩子成年後,父母就把錢優先拿來照顧自己就好,「孩子不是你的投資品,就算他事業有成,也是他事業有成,不是你」。
呂秋遠也提到,父母與子女之間只有「愛」沒有「孝順」,血緣沒什麼了不起,「用孝順要脅子女,只會讓子女逃得更遠」。此外,父母要要求兒女扶養,只有在自己毫無資產、存款的情況下才行,若自己還有資產,一般來說法院都會駁回。
呂秋遠說,子女只要有給錢,就算是有盡扶養義務,就算不回家探視父母,提告也無法強制執行、告遺棄罪也很難成立,頂多只能以對方不來探視,作為剝奪繼承權的理由。而若是自己曾贈與子女金錢或不動產,則可以兒女不盡扶養義務,向法院要求撤銷贈與,但還是以自己有「受扶養的必要」為限。
呂秋遠也呼籲,「不要勒索自己的孩子,無論是金錢,或是情感。孩子只是藉由我們的身體來到這個世界,他對我們,沒有這麼多的義務」,呂秋遠認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有的人用童年療癒一生,有的人則用一生療癒童年,有些人天生就不適合當父母,但兒女也要記得不要把父母當作提款機,都成年了,許多事情要自己負責。
取自呂秋遠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