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王力宏赴陸,以3千萬台幣的價碼出席汽車代言,沒想到才代言短短30小時內,就遭李靚蕾爆料他約砲、召妓及冷暴力等多個負面形象,重挫他的演藝事業,還被中國官媒點名批判為「失德藝人」,可以確認的是他已失去大陸市場,絕對接不到廣告、商演及真人秀等,金脈全斷。
據了解,王力宏必然得繳還全額的代言費,但也要看當初簽約的條款內容而定,但一定比代言酬勞高,畢竟廠商要自保及約束藝人的行為舉止。王力宏在大陸代言4支廣告,代言的酬勞約3千萬元台幣,目前,暫無法得知他簽約的條款,但他如果簽了10倍賠償金合約的話,光一支廣告就要賠償3億元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