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遭台北地檢署起訴賤賣國民黨黨產案,造成國民黨逾72億元損失,涉及背信等罪,一審台北地院認定,馬英九不是中投及光華公司的董事也沒有經理人身分,不是背信罪規範的對象,且罪證不足,判無罪,汪海清及張哲琛也無罪;前立委蔡正元依業務侵占罪判3年半,另依商業會計法判6個月,6個月部分可易科罰金,蔡妻洪菱霙、蔡岳父洪信行均無罪。
檢察官不認同馬英九判無罪,檢察官認為,一審採用商判斷法則,但全然未提出商判斷法則的適用要件及標準,檢察官認為,依全案事證,並參酌司法實務的商業判斷法則要件,全案無法適用商業判斷法則,一審就此欠缺說明,檢察官認為,一審自行創設概念,並逕行認定不用適用公司取處程序及內控規定的情況而判馬英九無罪,提起上訴要讓馬英九遭判有罪。
高等法院今舉行人工手動抽籤分案,由庭長李婷立在籤箱中抽出李殷君擔任三中案受命法官,李殷君原本在台北地院擔任刑一庭庭長,曾是判藝人鈕承澤性侵案有罪的承審庭長,她審判品質及效率受肯定,曾擔任台北地院發言人對外解說重大案件判決理由,8月間調升高院。
三中案二審陪席法官許文章曾在馬英九洩密案中擔任受命法官,將一審無罪的馬英九改判有罪,馬英九上訴後已獲改判無罪確定;庭長曾淑華曾承審夜店殺警案,2016年間她曾在法院附近遭不明女子襲擊,因犯嫌情緒不穩而犯案,最後曾淑華原諒對方,未追究對方刑責。曾淑華與許文章也曾是華山分屍案更一審合議庭成員,最後認定,被告具有「中度」矯治可能,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