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指出,吳姓男子到案後,一直對警方道歉,還說是因為尿急,才會在警車旁邊尿尿,沒有故意要尿警車。對於他的朋友把尿尿警車的影片,po上網路群組,他說自己因為喝得太醉,所以不清楚。
警方調查,今天凌晨2時8分許,吳姓男子與朋友到西門町附近的酒吧喝酒聊天,因為聊地很愉快,所以多喝了幾瓶酒。聚會分手後,由一名朋友陪他離去,因爲經過康定路西門町派出所時,突然尿急因此就在警車旁尿尿,他尿尿時,朋友拍他尿尿影片,他沒拒絕。
警方是在今早獲知網路群組瘋傳,一名刺青男對著警用機車便溺,手筆不雅手勢,畫面還標註「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經警方釐清,被便溺的是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的警用幾車,因此,萬華警方人員立刻調閱派出所週邊監視器,查出吳男就是小便男,傍晚時將他循線查獲,依廢棄物清理法送辦。警方說,吳男最高會被處6,000元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