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26日下午7點多,C姓少年及16歲的小女友,在高雄某家連鎖水餃店用餐時,不顧旁人眼光,卿卿我我,在大庭廣眾之下曬恩愛,甚至互相探索對方身體,雖未達猥褻程度,但也夠火熱,讓人看得臉紅心跳。
沒想到,有個正義魔人大叔,認為這倆孩子不成體統,竟然朝C姓少年丟了一杯豆漿,斥道:「不要臉的東西,妨害風化!要打炮不會去開房間?」令人為之側目,這對青少年情侶更是尷尬不已。
沒想到大叔正義感無限噴發!竟然把少年叫到店外訓話,他以長輩的姿態,用左手拍少年臉頰,訓道:「對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已經涉及不法,會被對方家長告的!」但少年認為「你誰啊!哪輪得到你來教訓我」,回家越想越生氣,告訴家長受辱經過,要告對方毀謗與加重公然侮辱罪。
家長也認為這位衛道大叔過份了,支持兒子提告,並陪同報警,全案在橋頭地院審理期間,經過調解,大叔賠償8000元,因此少年家長始撤回公然侮辱及毀謗之訴,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