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礦王」的廖姓男大生,前天(10日)在臉書發文,透露就讀台科大2年間,曾拿過系上第一名的「書券獎」,學習成績斐然,但卻對教育體制不滿,批評校園壓抑、封閉的風氣,讓他變成「毫無創造力的死大學生」,因此和同學借款5萬元,購買5台主機挖取虛擬貨幣,加上經營網拍,共計賺取了172萬元。
他也點名台科大自2020年5月份至今,已傳出3位學生墜樓輕生,校方卻不聞不問,才決定以激進手法抗議,並怒批:「國家到底把學生逼到甚麼樣的程度?試問我們自己,我們真的知道自己要幹嘛嗎,還是成為社會上為別人賺錢的奴隸?」
但校方獲知後,指控他涉嫌竊電、濫用學校宿舍資源,扣押了主機、虛擬貨幣和貨物後,令他氣憤提告,怒斥校方無故侵佔他的物品,此舉等同「侵佔所有學生的自由,強制剝奪我們的夢想與人生」,並宣布將於今(12日)下午3點30分時許,搬離學校宿舍後,在台科大校門發表告別演說,「代表我正式離開台灣科技大學」。
但網友對此頗不以為然,紛紛湧入他的臉書留言,指出學生墜樓一事,與他的竊電罪刑毫無關係,批評他濫用國立教育資源營利,偷竊一事罪證確鑿,已明顯觸犯《刑法》竊盜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過去也有民眾竄改電表竊電,經檢調單位查獲後,被依竊盜罪移送法辦,不僅要補繳電費賠償,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台科大回應
台科大無侵占同學物品,因為連繫不上廖姓同學,物品留在宿舍,後續也有其他同學領回。 學校宿舍協助學生代收包裹,是服務性質而不是營利性質,學生是否能在宿舍從事營利行為,後續也將建立相關規定和制度。此外,廖姓學生於宿舍內從事組建虛擬貨幣挖礦機,亦不符合學術網路之使用規範。
相關報導文中引述學生所述提及墜樓輕生人數與校方不聞不問均非事實,也與此挖礦事件毫無關聯。
台科大尊重學生的多元發展,也提供創新創業的培育空間和管道,學生若創業從事營利事業,可透過這些資源有不同的規劃、場域和發展,宿舍主要是學生們研究、生活、學習的場域,不應用於挖礦和營利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