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局去年取締公車停靠站違規停車計40,350件,其中前10大違停路段,依序為市民大道、內湖路一段、景文街、民生西路、北安路、忠孝東路五段、民權東路六段、南港路一段、新明路、港墘路。警方指出,這些路段都位於年貨大街、商圈、大賣場周邊。
北市警局已要求各分局針對轄區公車停靠站民眾檢舉,及經常違規停車熱點列為查察取締重點,並對於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者執行拖吊移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公車停靠站10公尺內禁止停車,違反者機車處以900至1,200元罰鍰,汽車一律處以1,200元罰鍰。
北市警局指出,駕駛人如貪圖一時方便違停於公車停靠站,除阻礙公車停靠,造成乘客上下車的危險與不便外,如因而衍生交通事故,也可能需負擔肇事責任,呼籲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不但看緊荷包避免受罰,更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與權益,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及停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