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員警1月8日上午9時於重慶北路執行酒測勤務,發現一輛曳引車駕駛人行經酒測路檢點,員警靠近攔查,發現駕駛人張男滿臉酒容,車上還散發出濃厚酒味,經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0.50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據調查,張姓司機是前一晚參加尾牙餐宴,席間飲用燒酒雞5碗、啤酒3罐,22時餐宴結束返家就寢,翌日上午8時駕駛曳引車欲前往北投區工地,途中即遭員警攔查涉嫌酒駕。
警方強調,因駕駛大型貨車本應比一般車輛需要更高專注力,尤其大型車轉彎時,更須留意橫跨2個車道的旋轉角度,該張姓司機因前一天宿醉仍駕車上路,無視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所幸員警一眼察覺,及時阻止該曳引車酒後駕車可能引發肇事的危害。
台北市警局為貫徹市府「酒駕零容忍」政策,持續針對易發生酒駕時段、路段,及酒店、夜店、KTV、餐廳等提供飲酒場所周邊加強攔檢稽查,不分日夜守護用路人的安全,呼籲駕駛人「酒後不開車、宿醉不上路」,酒後可「指定駕駛」「酒後代駕預約」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安全返家。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