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地方人士透露,洪輝雄率眾痛毆林姓烈嶼鄉民後不久,林又在烈嶼鄉碼頭被人持鐵管打成重傷,還因此住進加護病房,鄉親們議論紛紛,懷疑洪因遭記過調職,回頭報復,但金門縣警局調查,洪在案發前便申請赴中國旅遊,當天不在場,也沒有證據顯示他教唆犯案,最後不了了之。
當地民眾對此憤憤不平,認為洪輝雄身為警察,卻三番兩次犯下暴力案件,跟黑道沒兩樣,嚴重影響警譽,每次出事,雖然都被記過,卻還是繼續留在金門從警,質疑警方因地方政治的壓力,不敢將他汰除。金門民眾A先生說:「對比航警局員警陳以倫,只是因為發文炫耀每天打混摸魚、過得很爽,就被記2大過免職、取消警大研究所入學資格,洪的懲處未免也太輕了吧!」
警界人士透露,洪輝雄現在任職的烏坵駐在所位處偏僻,只有1名所長和2名警員,往來金門的船班半個月一班,堪稱「離島中的離島」,加上勤務簡單,居民人少又單純,算是涼缺。
對於民眾的質疑,金門縣警局表示,洪輝雄2件鬥毆案發生後,警方都有火速懲處,雖然他的表現確實違法脫序,但都是單一行為,也報請警政署同意備查在案,把他調到烏坵,是希望他能靜思其過。警方也強調,洪案與航警案屬性不同,懲處無法量化比較,且陳以倫當時雖被航警局提報記2大過免職,但後來警政署沒有核可,最後是1大過,目前仍在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