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移民署官員指出,在彰化經營水果攤的林姓老闆,長年利用職務之便,向單身男客仲介跨國婚姻,並號稱:「45萬元優質服務,婚媒一條龍包到好」招牌,許多男士代為媒介相親後,再由越籍妻子負責聯繫,從家鄉物色年輕女性,遊說嫁至台灣生活。
因林男服務親切,長年累積出了好口碑,更包辦食衣住行一切行程,手法相當專業,經不少男士口耳相傳,甚至讓一位桃園張姓男子,南下遠赴彰化尋求媒介;據檢警指稱,林男透過類似手法,至今已成功撮合至少30餘對跨國婚姻。
但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專勤隊指出,此舉已違反入出國移民法「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之行為」規定,日前傳喚林男到案後,他也坦承不諱,承認酌收費用之事實,但他辯稱不知此舉違法,堅稱是在做善事,擔任現代「月下老人」等語,桃園市專勤隊審酌後,仍依法開出20萬元罰鍰。
桃園市專勤隊隊長荊少安呼籲,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而要求或期約報酬,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如有類似需求,可查詢移民署官網,選擇合法優質婚媒業者,以維護自身權益保障,包括記得與業者簽訂書面契約、索取收據、多詢問合法婚媒團體,婚前多了解雙方家庭背景與風俗文化,跨國婚姻才能幸福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