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於2020年5月間,當天潘女與朋友王男沿著355國道走往羅秀鎮返家,但過程中,喝醉的王男卻多次強行摟抱、親吻潘女,女方則極力反抗,用手不斷推開王男,沒想到王男卻跌倒在地,當場暈了過去,嚇得潘女趕緊叫救護車。
王男起初被送往羅秀鎮衛生院治療,但因為傷情過重,又轉到象州縣人民醫院治療。根據醫院的診斷,王男有顱腦損傷、顱骨骨折等狀況,搶救13天後,王男仍不幸死亡。其鑑定死因也顯示,王男是因為跌倒時頭部倒地,導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事後王男的兒子到警局報案,潘女也因此涉嫌過失殺人致死罪,同年8月10日被移送審查起訴。雙方打官司期間,王男的家人也以潘女拒不道歉和賠償為由,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潘女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共計人民幣87萬元(約新台幣381萬元)。
潘女接受調查的期間,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長期難以入眠。而潘女的律師也向當地記者表示,王男家人覺得是潘女的錯,因為女方提議要一起返家,顯見對王男並不反感。不過,律師也指出,潘女強調「和王男只是朋友」,單純去同事家喝酒吃飯罷了。此外,對於王男家屬提出賠償,潘女認為不合理,「她一直都覺得自己沒有過錯,不該給這個錢。」
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男違背潘女意願,對女方又抱又親的行為,已構成性騷擾,但王男家屬卻表示,潘女主動提議與王男一同搭車返家,顯見女方對王並不反感,則不予採信。而王男跌倒死亡一事,法官認為潘女僅出於本能推開王男,以保護自己身體權不受侵害,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且王男跌倒後,女方也向他人求助,顯見沒有故意傷害人的意圖,最後駁回死者家屬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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