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去年4月帶著女兒前往一家位於台北市的髮廊,填寫初次消費資料後,就挑選了洗、燙、染、剪及接頭髮等服務,全套要價1萬多元,與陳女溝通無誤後,店家才開始幫陳女做頭髮,而女兒則在一旁自顧打發時間。
孰料,在服務進行約4小時接近尾聲之下,陳女突然拆掉肩頸上防汙的圍巾,逕自起身走出髮廊,獨留一臉茫然的女兒,她過一會才回神趕緊跟隨母親出店,甚至留丟在一旁的小包包都來不及拿走。
事後,店家等了好一陣子才確定尚未做完頭髮的陳女不告而別,據客戶資料聯繫對方,陳女起初聲稱臨時有事先離開會再返回,不過等半天不見蹤影才知是陳女的搪塞之詞,店家只好在聯繫陳女,孰料竟遭反控價錢不合理、服務態度差。
由於陳女始終不願付款,店家怒控陳女涉嫌妨害名譽及詐欺罪,陳女到案後辯稱臨時有事,但又改口稱是因為覺得價格不合理。檢察官勘驗髮廊監視器畫面,發現陳女一開始就看價目表挑選服務,且雙方已先談妥價錢,因此認定陳女涉詐欺得利罪,依法起訴,而妨害名譽部分則因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