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坤輿科技公司2001年向苗栗縣政府申請在設立占地1.8公頃的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初估每月可處理5,700公噸乙級廢棄物,2005年8月完成第一階段試運轉後,便申請核發許可證,當時並未有任何村民反彈。
之後,在劉政鴻擔任苗栗縣長時,坤輿提出14次申請,但縣府皆未核發處理許可,最後以聯外道路只能供該場營運車輛進出,具特殊性、單一用途為由,要求辦理地目變更,駁回申請。
對此,坤輿不服,向苗栗縣政府、環保署提出訴願,縣府終於在2020年底核發許可,同意掩埋場試運轉3個月,可收受一般事業廢棄物8,223公噸,原以為終於露出曙光,沒想到,前縣長劉政鴻與部分村民強力反彈,甚至到掩埋場門口搭帳棚、設水泥塊,揚言長期抗戰,後續又有時代力量的民意代表聲援。
如今,自救會的抗議行動已經超過1年,掩埋場根本無法試運轉,坤輿認為權益遭受侵害,已經正式提告,希望司法主持公道。坤輿強調,自救會的行徑不僅傷害了合法業者的權益,也嚴重傷害了廣大民眾的權益,因為掩埋場不能運轉,廢棄物就會被非法業者惡意棄置,這才是真正可怕的環保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