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透露,周靜妮法官因霸凌當事人、欺負社工及案件延宕而遭評鑑,過程中,她解釋自己一連串脫序行為,是因長年高度工作壓力,身心痛苦所致,應視為職業傷害,知情人士表示,周有狀況很久了,歷任院長都難以處理,直到現任院長陳雅玲到職後,苗栗地院處理態度轉趨積極,卻反而收到立委關切,指周反控自己遭到職場霸凌。
她除了多年前曾在宿舍燒炭外,周去年遭調查時,還曾經帶家人找法院院長談判,更曾揚言在法院跳樓及放火,苗栗地院為了避免警力負擔,只能在院長宿舍多放幾支滅火器,並計畫將法院頂樓梯間上鎖以防止意外,卻也擔心萬一周靜妮真的在法院放火,可能會妨礙頂樓逃生。
依法評會調查,周靜妮2020年曠職高達314小時,若以每日8小時計算,她當年的曠職天數逾39天,2021年也曠職30餘天,2個年度加起來曠職高達70天,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曠職繼續達4天,或1年累積達10天者即記二大過免職,但為保障法官獨立審判,須經職務法庭審判後才可將法官免職,在此之前周仍是法官,不必上班也可照領18萬餘元月薪並繼續住在宿舍。
由於周靜妮違失情節嚴重,司法院忍無可忍,日前已啟動停職程序,要在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出爐前,先停止周靜妮的法官職務,最快本週就會有結果,屆時周靜妮將無法再爽領高薪,只能月領本俸的一半,2萬6,665元,並在3個月內搬離宿舍,但司法院與苗栗地院都擔心周靜妮會再有驚人之舉,也已同步啟動相關輔導關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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