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某間拉麵店祭出新規定,表示若客人要求免費加麵後沒有吃完,將開罰1,000元,消息曝光後引起討論不少人反彈,認為一碗拉麵300元,開罰金額超過3倍,實在有些誇張。
另外,有網友在ptt發文,指出該家拉麵店其實還有許多規定,像是「吃完還要幫忙擦桌子」,讓他直呼「是去吃飯的,還是維護店裡整潔?」他認為店家就是不想多聘一個人做外場,「但偏偏很多顧客認同這種白癡規定。」
貼文發出後不少人認同原po,「怎不叫客人自己煮,吃完自己洗碗?」「自己擦桌子也太可悲惹吧,有夠M」「店前最後一批客人要不要洗廚房啊?」「日本吃過的老店也沒這麼多毛,笑死了」「日本名店大家都客客氣氣在做生意。」
但也有人持不同觀點,認為店家本意就是不要客人浪費食物,客人也應該量力而為,「浪費食物罰1,000合理」「不要吃就好了,有人逼?」「願打願挨啦」「沒人逼你去吃他的店,不懂在抱怨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