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亞洲電台》報導,至少有40名在中國出生的港人移民台灣受阻,其中有至少10人被拒定居申請且上訴失敗。多名遭拒移民港人的主要原因為原為大陸地區人民,且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分時間尚短;公司營運事業與所報投資計劃似不一致;隨同申請之配偶原為大陸地區人民,有危害國家利益之虞等。 若申請被拒,申請人可於30天內上訴,但目前未有成功個案。
陸委會澄清,政府皆依申請法規就每一個案情形逐一審查,只要符合申請資格且無國安疑慮,就會許可居留及定居,絕對沒有在中國出生或曾任港府公務員即一概不予許可、無法移居台灣情事。
陸委會表示,縱使定居申請案因故暫未獲許可,只要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這些港人在台居留的權益並不會受到影響,之後符合定居申請條件時,仍可以重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