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七警方指出,陽明山隊員與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巡山員,去年8月在山區巡查時發現,陽明山國家公園硫磺谷邊坡沿線,被人丟棄大量裝潢垃圾,一群人在垃圾堆翻找,終於尋獲一家服飾店的招牌看板,成為關鍵線索。
警方調閱服飾店周圍監視器,查出追查開設廢棄物清運公司的鄭姓通緝犯涉案,鄭男在臉書上以「小鄭」發文,po低價幫人處理廢棄物清運工程的廣告,去年8月上旬一家服飾店,主動聯繫小鄭幫忙處理裝潢廢棄物,雙方談好以每車8,500元費用清運裝潢廢棄物,鄭男接單後,便通知司機載運裝潢廢棄物到陽明山國家公園附近丟棄。
警方指出,鄭男和司機等3人,皆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也未依合法管道處理廢棄物,收錢任意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硫磺谷山區棄置廢棄物,破壞自然生態與環境汙染,今天將鄭男3人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偵辦。保七總隊第四大隊副大隊長邱盛煥表示,鄭男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和《國家公園法》,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