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過程中發現,林姝妤原本是打扮中性的帥氣T妹,性向不明,情史複雜,不排除她為了到酒店淘金才蓄長髮,改變為豔麗的女性造型。而她下海後,很快被從事網路博奕業的「大款」張男包養;儘管張男每月供養情婦費用高達十多萬元,仍無法讓林女饜足,2人經常為了錢吵架。
去年6月月分手前,林女得知張男數個帳戶裡都有大筆金錢,10月上旬她回彰化老家,提及沒能在張男身上海撈一筆,殊為可惜,林家不曉得誰提議作案,於是全家總動員,進行謀財害命計畫。
林女以復合為幌子,將對她還唸唸不忘的張男誘騙到彰化老家,而弟弟林韋守透過陳姓友人取得安眠藥,父母則尋找棄屍地點。10月16日中午,張男踏入死亡陷阱,母親林劉秀珍奉上摻有安眠藥的飲料,張男喝了昏睡不醒,父親林益全與弟弟則勒死張男,接著由弟弟將死者載到事先選定棄屍的東螺溪。
殺人之前,弟弟已經預藏了黑色塑膠袋與空心磚,他在死者身上綁了40公斤重的空心磚,沉屍溪底。這家人擔心屍體浮出水面,隔日還由弟弟出面購買潛水裝、蛙鏡,搬來更大塊石頭,潛入水裡,壓在張男身上;但煞費苦心,屍體還是浮出水面,才讓警方循線逮捕這一家子。
殺人之後,就是奪財,知悉密碼的林女,從張男身上竊取4張提款卡,全家兵分多路盜領,短短2天半就領走470萬元;而事後死者身分被確定,這家人密集盜領鉅款行為,也成了檢警最有力的證據。
檢警偵查階段,林女指控因為經常遭張男拳打腳踢,受不了回家訴苦,全家氣憤才會共謀殺人。但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林女遭暴力相向部分,並未提出驗傷證明,無法證實其行凶動機不是為了謀財,反倒是諸多證據顯示,林女在獲悉張男金融帳戶有大筆款項,並得知提款卡密碼後,才萌生殺害張男想法。
昨天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依強盜殺人、詐欺、遺棄屍體等罪嫌,將林女一家4口,以及提供安眠藥的陳男提起公訴。檢方認為,林女一家4口冷血計畫殺人與盜領存款,分工縝密,顯見強盜殺人決意甚堅,惡性重大,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對此,葉建成表示,林女與家人預謀殺人犯罪屬實,並利用安眠藥使被害人失去反應能力進而勒斃,此舉已明顯違反《刑法》第332條第1項強盜殺人罪行,在懲治盜匪條例廢止前,強盜殺人罪是唯一死刑,2002年廢止後,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檢方據此從重量刑是最重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