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報導,19歲的蘇男在交友軟體認識女大生,雙方約好在台南碰面,本打算看完電影再到旅館休息,不過當天蘇男提議先找地方休息,旅館監視器也有拍到兩人先後進入。
蘇男表示,當天開房後因自己沒準備保險套,且細看後覺得被女方「照騙」,所以不願意做全套,只讓女大生替他做半套打手槍。但過程中蘇男認為雙方沒有火花,便沒開口邀約看電影,直到女方朋友來接她,自己便退房返回高雄。
對於女大生指控猥褻,蘇男喊冤,強調開房做半套期間內,並未強迫、恐嚇女方,若感到不愉快她應該自己停下來。雖然旅館內沒有證據顯示蘇男有強迫對方,但警方告知,女大生做筆錄時,有強調手淫期間曾向他表示「不要」,讓蘇男傻眼,直呼「不就女權自助餐?」最後他仍被依猥褻罪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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