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區興中街日前發生大火,釀6死6傷的慘劇,該莊姓屋主被挖出長年愛撿資源回收物並堆積在樓梯間,導致火災發生時影響救災、滅火等動線;此外,莊女也被人挖出黑歷史,因雜物堆滿造成環境髒亂挨罰24次外,還3度對環保局提告搶奪財物罪,長期下來淪為鄰居眼中的麻煩人物。
都發局表示,3月8日派員至現場勘查,發現該房屋擅自變更隔間,該建築物2樓到7樓及頂樓違建共計41間房間,包括原核准住宅3樓、4樓各2間共4間,擅自變更為12間;原核准旅館2樓、5樓、6樓、7樓共17間,擅自變更為24間;另頂樓違章5間房間。
都發局指出,此案已違反建築法規定擅自變更用途、室內裝修及未辦理建築物公安申報,將依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1項、第77-2條第1項規定、第77條第3項規定,按不同罰則分別罰緩新台幣6萬元每戶,共處罰新台幣18萬元罰鍰;全案8戶共裁處所有權人(房東)計新台幣144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