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一名保養品專櫃的林姓主管日前遭陳姓下屬提吿,理由是陳女認為林女在未經詢問的情況下就刷了她的卡,其中有幾次不僅她沒有上班,甚至還有人不在國內的時候,因此以詐欺、偽造文書罪一狀將林女告上法院。
不過林女則辯稱,百貨櫃姐拿自己或親友的卡來「假刷」衝業績是業界潛規則,由於百貨常要求百萬業績,為了達標拿到獎金,許多櫃姐都會以自身或是親友的信用卡先刷卡,等結帳日期快到了的時候再刷退。
林女表示,自己當時就有放6、7張信用卡在公司,而櫃姐們也都會提供信用卡裝進夾鏈袋放在櫃位抽屜,且抽屜沒有上鎖,儘管持卡人沒有上班,大家都會在有業績要求時刷對方的卡。而由於每張卡的繳費時間不同,當天上班的人若看到有信用卡繳費快到期,也會幫忙刷退,這是彼此的默契。
而檢方從兩女的對話截圖和證人證詞中發現,陳女曾提醒過林女某張信用卡快到期、某張信用卡快額度到了不能再刷,亦曾告訴過林女信用卡放在櫃位上、能刷多少算多少,證明陳女確實有授權過林女刷卡。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陳女是因林女離職不能幫她退刷卡,但她不想繳卡費才對其提告;最終陳女也被林女反控誣告,並被以誣告罪判刑4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