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劍青檢改三點聲明如下:
一、「萬年二審」應逐年汰除,不應假藉任何理由走回頭路
2017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一二審輪調歷練」,事後此議題獲超過全國檢察官員額半數之近800名檢察官連署支持,且經法務部採納執行,旨在革除「萬年二審」。雖法務部採取「新二審均須回任」、「舊二審可做到退休」之折衷作法,然檢察體系共識在於:「舊二審」逐年退休減少,破除「天人永隔」、「油水分離」之「萬年二審」。
詎料,新制甫實施四年,第一批「新二審」回任未久,法務部竟已開始研議「是否建立二審實缺之遴選機制」。為有效推動改革制度對話,本會希高檢署或法務部說明,俾利檢察官公議:
- 二審有哪一項特定業務,必須將「新二審」長期留任並轉為實缺(萬年二審),方可有效延續推動?(又是何等人選如此重要?)
- 如果真的有這種特定業務,為何無法交由現有的「舊二審」實缺人力辦理?
- 如果認為現有的「舊二審」已經難以交辦業務,則挑選「新二審」加入「萬年二審」行列,反而就可以放心長期交辦?
- 國安案件交給二審實缺人力偵辦(及長期監聽),起訴品質將會比一審更好?
二、增加二審實缺絕非留住人才之解方,反而可能逼走更多人才
若要留住檢方人才,應當從合理的工作環境,以及公平的人事制度著手。「二審實缺」本身就是不合理工作分配的禍首,更是造就不公平人事制度的殺手。「二審實缺」打造出「天人永隔」、「油水分離」之「萬年二審」,在2017司改國是會議民氣可用下好不容易打破,今日若以各種理由復辟,一旦成功,實際受惠者是誰?誰可以獲選直升「天界」,不再輪迴?誰又將落選回到「人間」,永不超生?透過外觀貌似公平的「遴選機制」,實則無異於「二桃殺三士」,讓內鬥加劇,讓相對剝奪感更甚,讓士氣更低落!這種設計有可能留住真正的人才?還是逼走更多人才?請法務部及高檢署深思!
三、檢察改革在於確立精神、文化與方向,並堅定完成相關配套
「一二審輪調歷練」是正確的制度,旨在塑造公平合理的檢察工作環境,並打破「升二審是升官」的迷思。目前所欠缺的,是完整的配套,包括回任一審的機關、回任以後的工作分配、一審輔佐人力之增加、一審派任檢察長的機會、調行政執行署辦事的遴選機制、二專生與三專生的福利差別等問題。
本會仍期許法務部繼續堅定改革方向,縱然每年都有優秀檢察官離退,仍應探究真正離開原因,難道真的是「不能當萬年二審,必須回任一審辦案」才離開?切莫不明病灶,胡亂開方,更不必因少數保守人士借題發揮,試圖趁機復辟,提出「新增二審實缺」這種「飲鴆止渴」的錯誤解方,不僅紊亂改革步伐,破壞檢察團結,更自毀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