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4月,C女為了工作方便,搬到羅姓男友家住,原本2人已經論及婚嫁,與家人相處融洽,沒想到該年7月11日晚間,C女從工地回家,因為疲累而在客廳睡著,羅父見四下無人,起了淫念,竟把手身進準媳婦內褲裡,不但撫摸陰部,還指姦得逞。
睡夢中的C女被弄醒,見到羅父,大叫:「你在幹嘛?」而羅父縮手後,裝作若無其事,跑進房裡,死都不出來;當下C女衝進男友房裡,向他哭訴,C女情緒崩潰,痛哭失聲,並堅持搬出去,而男友也跟著女友離家。
C女堅持提告,羅母卻向兒子施壓,要他勸女友別報警、把這件事「吞下去」,而羅父壓根否認此事,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態度,這讓羅男左右為難,但最後,C女不願再忍耐,也不管男友是否同意,逕自提告。
案經彰化地院審理,羅父從檢警偵訊,到法院庭訊時,都否認對C女性侵,甚至在法庭上誣指C女曾全身赤裸,在客廳晃來晃去;而羅姓男友與羅母,則是堅稱沒有目睹此事。
不過,法官認為,C女對羅家陳設描述詳實,對於當天發生的細節,描述完整,且她沒有任何動機誣賴姓男友父親性侵;更重要是,C女當下反應與性侵被害人相符,因此合議庭依妨害性自主罪,判羅父9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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