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二分局指出,思源街派所日前獲報公館商圈一家大賣場有小偷,警員陳奕安、鄭伃倫、楊鈞宇立刻趕到現場,發現劉男揹著竊一個背包,包包內裝有火鍋湯底、多種肉片、蔬菜、烤雞、酒品等24項商品,因他身上沒有錢,無法結帳就要離開。警方查到他是通緝犯,將他帶回偵辦。
警方表示,41歲的劉男,自稱原本是一家室內設計師,2年多前,因為公司經營不善歇業,所以他也就跟著失業。沒有了收入,但生活還是要過下去,所以,他在缺少生活用品,或是想要享用各式各樣食材時,就會到台大公館商圈附近大賣場「拿」東西回家使用,把賣場當成自己家進出。
警方追查出,劉男自前年(2020年)起多次進出中正、大安等地區大賣場、連鎖商家、服飾店、生活百貨商店、家電用品店、傢俱行、眼鏡行等處竊取生活日常用品,缺什麼就拿什麼,他辯稱是「借用」,不是偷竊,問訊後,警方將他依竊盜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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